珠发改体改〔2024〕9 号

各区,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招商署,珠海供电局、电信珠海分公司、联通珠海分公司、移动珠海分公司,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现进一步完善2023年建立的公共服务政企联合工作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实现“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联合办理、一窗通办,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助力珠海市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珠海市公共服务政企联合工作协调小组

  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报装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对标一流推进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等方面改革事项,推动实现“电水气网”联合办理。

  组  长: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通建办、市招商署、市自然资源局分管事项有关负责同志。

  成  员: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珠海供电局、电信珠海分公司、联通珠海分公司、移动珠海分公司、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

  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二、完善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一)推进潜在需求信息共享。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提供备案及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信息,提供相关信用报告,协调供电管网信息共享;市通建办负责协调通信管网信息共享;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调整情况,下同)、详细规划、土地出让、用地规划许可等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市水务局负责协调供水管网信息共享;市招商署负责提供招商引资项目等信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燃气管网信息共享;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提供技术支撑;市通建办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共建共享工作;珠海供电局、电信珠海分公司、联通珠海分公司、移动珠海分公司,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本企业管网信息共享。

  (二)推进“电水气网”“一件事一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通建办负责协调推进主管行业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统筹工程建设项目“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并联办理,实现全流程线上一次办,并推动实现各业务系统联通、业务协同;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实现联合受理、联合勘查、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实现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网”一窗通办,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实行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珠海供电局、电信珠海分公司、联通珠海分公司、移动珠海分公司,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可探索实现线下营业厅设置联办窗口;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通建办推动实现联合过户、联合缴费、联合账单。

  (三)建立道路挖掘计划共享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立道路挖掘计划共享机制,道路挖掘信息共享,并做好审批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市通建办协调各通信运营商道路管线共建共享工作;珠海供电局、电信珠海分公司、联通珠海分公司、移动珠海分公司,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配合做好道路挖掘等涉及管线信息工作的会签工作。研究建立市政设施信息管理平台。

  (四)优化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流程。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分工负责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按时完成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外线工程行政审批,精简审批提交资料。

  (五)规范行业价格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电水气网等市政公共服务事项价格管理及指导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定期开展不合理收费或加价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核实存在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助督促做好主管行业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珠海供电局、电信珠海分公司、联通珠海分公司、移动珠海分公司,珠海市供水有限公司、珠海港泰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规范本企业价格收费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价格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及清理整改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高位统筹监管。建立“首接单位诉求传递机制”,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可提前将招商信息、土地出让信息、项目立项信息等推送至公共服务企业,公共服务企业提前介入服务。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推进我市提升“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水平相关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做好“放管服”服务,监管部门加强工作落实监管,各电、水、气、网络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工作协调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共同推进我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市发展改革局将不定期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通报相关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每次会议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参加单位,必要时可邀请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参加会议。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根据不同的专项工作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共同研究推进。

  (三)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重要的工作进展报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组织宣传推广,归集典型案例。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