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2年11月7日前,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西座1603室,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在11月28日前,按要求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提交。

  二、本次申报入库项目仅作储备使用,最终资金安排以省商务厅下达通知为准。


  此函。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周江南,260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