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美丰船务有限公司粤珠海油壹零贰捌水上加油站:
报来《关于珠海市序号22#编码S2#水上加油站规划点重建规划确认的请示》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珠海市美丰船务有限公司粤珠海油壹零贰捌水上加油站位于珠海唐家水域(粤珠海油1028),符合《珠海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22#编码S2#》附表2序号水上加油站布点要求。根据企业经营需要,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造船重建。 申请企业为珠海市美丰船务有限公司粤珠海油壹零贰捌水上加油站。
二、请你油站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船舶管理部门办理重建及验收手续。加油站重建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二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两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黄少川 联系电话:225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