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207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发动,按通知要求开展报送。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