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局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局问题7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3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1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局严格对照审计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截至公告日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13个在2018至2021年期间完工的项目,使用2022年度专项债券支付尾款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组织斗门区、金湾区开展整改,要求各区不再将完工项目纳入债包申报债券资金,不再使用债券资金支付结算款。同时加强对专项债券发行监管,配合市财政局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对发行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追责问责。
(二)关于“政府投资基金存在互抢及重复投资项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会同珠海基金一期、二期配合推进全市基金“一盘棋”化运作。新组建珠海基金三期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分别侧重不同的产业领域及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实现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差异化定位与投资,避免出现资金利用效率不高以及重复投资的情况。
(三)关于“母基金在子基金中无投资决策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升级珠海基金后续投资模式为“重要产业项目直投+母基金”,将可投资额度在重要产业项目与子基金之间进行分配,并向重大战略项目的投资及引进倾斜,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底层项目的引导作用。二是加强珠海基金深化子基金管理,增强在子基金中的话语权,根据各子基金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通过收集子基金重要披露信息、听取子基金针对项目的投资决策汇报、对子基金管理人及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就特定事项对子基金发函敦促等多种方式,促使各子基金更好的服务于珠海并保持合规稳健运营。
(四)关于“子基金投向二级市场”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已向子基金宣贯了监管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其停止进行大宗交易投资并集中力量做好已投项目的管理和退出。子基金将不再进行大宗交易投资,专注进行已投项目的投后管理及退出。
(五)关于“珠海基金在子基金未完成返投的增资条件下,实缴最后一期出资款”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已建立珠海基金返投长效跟踪管理机制,通过针对子基金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强化返投项目台账化管理、为子基金管理人提供政策与投资信息咨询、增加对子基金返投事宜的督办频次、与各返投项目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等多种方式,综合对子基金及潜在返投项目进行对接赋能,多方力量共同作用促使返投任务完成。持续强化珠海基金运营及风险防控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工作。
(六)关于“珠海基金子基金提前计提管理费”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已在下一期需支付子基金管理费中抵扣多计提管理费本金及相关利息(按同期LPR3.65%计算),共计金额566.97万元。
(七)关于“部分拟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是再次清查该批拟到期报废资产(原值31.7万元,累计折旧31.7万元,净值为0),均为已达到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2023年6月,对该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通过面向社会邀请三家以上有相应资质的意向单位进行竞价。取得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6390元,并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通过市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上缴市财政。二是更新了《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资产损失浪费风险。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采纳“关于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策略、加强基金管理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管理费计提标准”的审计建议。
一是已完成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整合升级,通过扩大直投项目占比、强化返投监督管理、优化子基金管理人合作标准、遴选综合实力较强的主体作为管理人等方式,全面提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已指导督促珠海基金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充分防范利益冲突;三是在《珠海发展投资基金三期设立方案》中已对珠海基金三期的管理费计提标准做了明确规定,设定差异化的管理费计提标准,设置了向相关主体的让利规则,从而实现对相关主体的激励作用。
(二)采纳“合理确定投后管理模式、及时收集已投项目信息、关注项目各项变化”的审计建议。
珠海基金已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完善投后管理体系,优化投后管理分工及投后事项处置流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通过对各类已投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投后走访、返投项目投后走访、函件往来、建立管理台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子基金的管控与合规监督,保证对已投项目的监管不空白、不断档。
(三)采纳“关于应进行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和完整;应当对投标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审查,降低投标人之间串标的风险”的审计建议。
已完善资产管理办法,报废处置原值31.7万元的资产,通过面向社会邀请三家以上有相应资质的意向单位进行竞价,并核实三家响应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降低串标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处置规范化开展。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