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财政局,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18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