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3—61
珠商〔2024〕7 号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商务局反映。
专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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