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5〕040号

当事人

 名      称

珠海市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

证照名称及编号

91440400MABQEF××××

处罚事由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

处罚依据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10日

处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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