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5〕040号
当事人
名 称
珠海市得×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
证照名称及编号
91440400MABQEF××××
处罚事由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
处罚依据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7月10日
处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