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5〕078号
当事人
名 称
珠海市香洲区八××文体商行(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
刘×
证照名称及编号
营业执照: 92440402MADLG5××××
处罚事由
在校园周边发行含有宣扬引诱自杀的出版物
处罚依据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非法出版物14张;2.没收违法所得4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7月8日
处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