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4〕1号),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支持内容:参与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或对进口产品申请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企业,对应对情况进行研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可申请进入本项目库。

  三、项目支持类别:研究应诉或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研究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应对。

  四、项目支持期限:以案件裁决时间为准,提交的研究报告所涉案件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间裁决的案件,包括新立案件和复审案件。

  五、报送材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政务服务与数字管理中心三楼63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

  六、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加盖骑缝章。所有申报材料用原件扫描并以PDF格式存档,其中,研究报告还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wp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