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于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电子版刻录光盘各一式一份)上报。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我局已委托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协助做好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74号).pdf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月4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万海兵 联系电话:2228710)
(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6907920 邮箱:member@zasto.org.cn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二期3栋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