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各风电、光伏发电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0〕159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请各区政府(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广东省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抓紧组织企业申报,严格审核申报条件,落实省材料报送要求。于5月8日前按省定内容及格式出具初审意见(盖章),以申报项目为单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及申报材料和需要变更信息的2019年光伏竞价补贴项目(见《通知》附件2)通过OA报送我局,所有项目申报和信息变更材料均要求纸质版1式2份,可编辑电子版1份。逾期视为无项目申报。

  请各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及时申报,按时登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项目信息。对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或修改信息不及时、材料补充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不能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及获得电价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