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就珠海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评审采购发布采购邀请。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评审。
二、项目概况: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163号)要求,对《关于补充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入库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珠科创函〔2020〕29号)的9个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出示评估报告。
三、服务期限:5月1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5月25日前出示评估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属于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或科技服务社团组织,具有的相关经营范围包含:科技服务、信息、预测咨询(以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为准,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体现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报价:采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拾万元。报价包括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评审论证准备
1.设计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制定适合本专项实际的评审工作方案。
2.建立专家咨询库。根据本专项要求和项目特点,遴选专家,按不低于1:3的专家数量要求,建立专家咨询库。
3.评审论证会务筹备。根据确定的评审工作方案,并根据各专题项目特点及不同要求,组织开展会议场地、评审文件、办公设备等会务相关筹备工作。
(二)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论证
1.评审专家的遴选。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遴选要求,从本专项专家咨询库中抽取邀请专家参加本次评审论证,形成本次评审专家组。
2.评审论证。本次评审论证拟采用会议评审的形式。事前择优立项类项目采用量化指标评分,结合专家组综合意见的形式进行评审。事后无偿资助类采用专家论证的方式进行评审。
(三)编写评估咨询报告
评审程序结束后,将依据我省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评估行业规范,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计算、汇总和分析,编写完成评估咨询报告,并按有关要求整理材料完成将评审各项基础资料和工作底稿的整理和归档。
七、供应商数量及确定方式:依据市财政部门《关于调整<珠海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部分规定的通知》(珠财〔2018〕124号),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综合供应商提交的评审工作方案、资质、科技项目评审能力经验等因素,同等条件下按最低价的原则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文件要求:须包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经费预算方案、供应商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承诺函以及报价表(见附件)。要求所有材料盖章正本一份,密封在一个袋中。
九、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10时15分。
十、递交报价文件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5楼502。
十一、项目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10时30分。请各报价单位派员凭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局参与开标,超过15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开标,不影响评标结果。
十二、采购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二)联系人:李崧 电话:0756-2251010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