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2018〕11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