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市2项临时用海项目已获批准同意,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用海

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2025年度维护疏浚施工临时用海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专用航道、锚地用海

404.8540

3个月

2025年

6月26日

2

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2025年度航道维护疏浚施工项目临时用海

神华上航疏浚有限责任公司

专用航道用海

27.9800

3个月

2025年

7月14日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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