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让法治成为自然资源管理的鲜明底色。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学习教育

  1.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珠海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要求全体自然资源党员干部自觉把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放到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紧扣珠海在区位、生态、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用改革的思维谋划好各项工作。

  2.深入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印发《2025年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局领导班子读书班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释义读本(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

  (二)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修订《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同时,将我市土地管理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措施上升为法规,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对《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2.加强制度建设,释放政策红利。印发《珠海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探索城中村改造新旧模式转型,将房地产库存去化与落实回迁安置相结合,创新补偿安置路径。与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探索推动高品质住宅产品建设的新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制定《珠海市乡村“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乡村地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切实提高乡村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形成“村庄规划+通则”相辅相成、相互保障格局。制定《进一步促进珠海海岛高品质规划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从土地精准供应、规划灵活管控、存量空间提升、鼓励村民参与四大维度精准发力,为海岛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与林业管理有序衔接的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林权承包、流转及登记工作,推动林地不动产权和林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融资。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电网工程建设“拿地即开工”相关事宜的通知》,优化流程,提速电网项目建设。

  (三)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服务重大战略落地见效

  1.全面推进绿美珠海生态建设。印发《绿美珠海生态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9705亩,完成率135%;乡村绿化已种植苗木26.8万株,完成率103%;累计完成红树林营造修复682.46公顷,完成国家、省下达任务;新(改)建公园16个;完成交通节点绿化提升6个,新建(提升)交通干线51.42公里、四好农村公路15公里、河湖水岸绿化34.3公里、碧道12.3公里、林荫道及健康步道15.142公里。

  2.强化“百千万工程”统筹协调。推动形成《珠海市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行动方案》,细化分解“目标指标”2项、“标志性成果清单”6项、“重点任务清单”38项(其中牵头29项、配合9项)。印发《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要素保障专班2025年度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要点》,明确六大重点任务共19项具体举措,农房风貌提升、闲置农房与低效用地盘活、房票安置、绿美生态建设、乡村“通则式”规划管理等多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联合团市委共同制定了《珠海市关于探索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引导珠港澳高等院校师生和专业人才志愿服务乡村,共同助力“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

  (四)强化执法和监管力度,筑牢安全防线

  1.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已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1宗,罚款789.95万元,其中作出行政处罚18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宗。联合城管部门印发了《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厘清违法违规建设查处职责边界完善协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有效厘清两部门间的执法边界。制定执法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新旧法律适用规则,细化林业案件移送规则和界定非法取土处置规则,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清晰统一的执法依据,减少裁量争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问题地图”整治、打击非法采矿等各类专项行动。

  2.修订出台《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巡查排查、人员转移等各项地质灾害防御措施。2025年以来,滚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102次,出动巡查2665人次,巡查地灾点3110处次,提前转移临险人员1770人次;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已完成工程治理10处;收到因台风及强降雨引发6处小型崩滑地质灾害点的险情报告,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财产损失,地质灾害风险总体平稳可控。

  (五)依法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法律支撑作用

  1.截至11月20日,依法办理诉讼案件32宗,行政复议案件42宗。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相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32宗,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以案促改,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分析工作。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通报》《关于我局2025年上半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的通报》,对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整理各败诉案件的败诉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已就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问题和行政行为超期问题,分别作出了《关于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完善听证告知程序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行政行为办理期限规定的通知》,要求局系统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2.深入推进局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工作。落实《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设立公职律师工作站,每月安排局系统公职律师值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管理能力、建设法治自然工作中的作用。

  3.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支撑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局系统要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律支撑作用,全面、严格把握书面法律意见的出具范围,切实做到不遗漏、不滥用。截至11月20日,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已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4份,参加我局专题会议和接受电话咨询数十次。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规划部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2025年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今年普法工作的各个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切实履行自然资源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的“第一议题”,将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织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

  2.紧扣节点契机,开展主题普法。第56个世界地球日广东省主会场活动在珠海举行,以“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质量承办“从山顶到海洋”科技成果科普巡展(珠海站)。自然资源部2025年在全国选取重庆、珠海、北京三个城市举办巡展,系统展示“十四五”以来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辉煌成就,珠海站巡展为期三个多月,采用双馆联动,通过模型、多媒体展示、互动体验等方式,让公众直观感受自然资源科技“上天入地”“登峰下海”的亮眼成就,累计已吸引超25万人观展。珠海规划展览馆还设置有“自然资源法治”主题展区。该展区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国法治体系发展历程以及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法条要义等内容,以“传统图文+数字媒介”的立体化呈现方式,构建多维感官体验场景,提升公众对自然资源法治的认知,助力营造全民共建生态文明的法治的良好氛围。

  3.加强集中培训,提升法治意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业务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培训主题涉及行政协议风险防控、行政执法业务、规范使用地图、耕地保护、先进规划经验、信息业务等,有效提升了我市自然资源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环境新挑战,为做好“十五五”时期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建设仍需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二是在当前的社会发展形势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相应的数据化支撑较为薄弱。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持续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有序推进《珠海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工作,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重点规范线上不动产登记申请模式、电子申请材料的定义及合法性、依嘱托登记的适用情形等。加快推进《珠海经济特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起草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细化国家、省关于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切实解决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的实际问题。

  二是加快探索提升国土空间使用效能新机制。加快制定土地过渡性开发实施指引,创新土地开发模式,为过渡性土地开发提供规范化政策依据。探索建设用地功能混合利用机制,建立相适应的正面清单和管控规则,全面提升国土空间的使用效率和灵活性。

  三是探索资源要素精细化保障新机制。探索用地用林联动审批改革,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解决地类冲突,谋划推动用地用林审批事项协同办理,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探索建立市级建设用地指标池,助力自然资源要素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深化完善“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稳妥推动“用地清单制”有效实施。

  四是加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探索以“一盘棋”思路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深化耕林园空间治理,研究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积极打通“资源—资产—资本”转化通道,加强产业导入与运营前置的统筹考虑,着力提升政策协同与资源统筹效能。完善政策体系激活农村经济,加快出台留用地开发利用指引,整合农村闲置资源和碎片化资源,解决发展空间不足难题。着力提升乡村风貌,深入实施乡村风貌提升条例和农房风貌提升系列政策,加力实施农房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并探索研究珠海市乡村地区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五是全力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持续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一体绿化美化、绿色通道品质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提升等各项行动,强化精品建设,聚焦绿美点、绿美带等重点任务,打造绿美名片。挖掘林业产业潜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经营性服务,拓宽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路径,借林下经济实现价值变现,收益反哺森林提质扩容,达成“护生态、兴产业、惠民生”的永续发展目标。

  六是全力遏制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整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林草资源等核心数据,升级“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接入AI智能算法精准识别违法占地、毁林占林、非法采矿等违法场景,实现“自动抓拍+人工核查”闭环管理,实行工程项目提前提醒机制,梳理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清单,逐宗发放依法用地用林提醒函,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畅通12345热线、政务平台等举报渠道,构建“专业执法+群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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