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四川泰威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3-03
来源:

四川泰威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兹有陈翰林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报称:陈翰林是你公司工人,2024年8月28日16时30分许,在你公司承建的华发东澳岛酒店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电钻安装线管时,不慎被反转的电钻扭伤右手。我局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26年2月8日开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6〕0041号)。2026年2月8日,我局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邮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你公司无人签收。2026年3月3日,我局致电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吕鑫豪(联系电话:153****2871),无人接听。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6〕004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1号楼2楼18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756-2129930。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6〕0041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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