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广东省贸易救济工作站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40 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机构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报送至珠海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3 楼综合服务厅 16 号、17 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纸质件、电子版各一份)。
专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荐广东省贸易救济工作站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40 号)
珠海市商务局
2025 年 9 月 29 日
(联系人:刘碧燕 联系方式:215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