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6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出台了《珠海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以下简称《办事指引》),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办事指引》,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高效 办成一件事”打造“珠事通”政府服务品牌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函〔2024〕93号)等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珠海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
(二)出台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化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高效 办成一件事”打造“珠事通”政府服务品牌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函〔2024〕93号)。
二、制定流程
2024年4月22日,市发展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化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并要求相关部门报送信用修复“一件事”相关事项内容,期间梳理形成《办事指引》(初稿)。6月4日,市发展改革局信用科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等11个相关部门召开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研讨会,经过修改完善,于6月16日正式印发《办事指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办事指引》建立更便捷、透明、高效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帮助失信主体加快完成信用信息修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事指引》属于新出台政策。
五、主要内容
《修复指引》明确了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其他失信信息共3大类14项失信信息信用修复的修复条件、申请窗口、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8项内容。
(一)行政处罚信息
除修复流程外,说明了“信用中国”和“信用广东”的两个修复渠道的区别。
(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主要说明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10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流程。
(三)其他失信信息
主要说明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海关失信企业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名单共4项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流程,其中海关失信企业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名单为珠海市基于广东省信用修复办事指引的补充信息。
六、有力举措
(一)事项全面覆盖,一册指引通览要求
《修复指引》涵盖了各类失信信息的修复流程,并依托“信用珠海”网站设置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专栏,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告知”,最大程度便利信用修复事项办理。
(二)系统支撑,协同联动,推动信用修复“只跑一次”
《修复指引》明确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职责分工,满足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修复。通过加强信用修复结果数据的同步共享,将各部门信用修复结果信息汇集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孤岛,建立起协同联动、一网通办的信用修复服务,推动“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同时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将国家规定的市级“受理+初审”时间合计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完成,助力企业加快修复进程,最大限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重塑信用,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障
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旦失信,企业将被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等活动。《修复指引》助力失信主体自我纠错、改过自新,向市场和社会释放包容性和正能量,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守信意愿。
相关稿件:关于印发《珠海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的通知(珠信用办〔2024〕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