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珠海海事局联合印发了《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旨在规范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全流程安全管理,现就《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全流程安全管理,明确各主体责任,加强各环节监管,引导本市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维、涉网和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海上风电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标准规范,结合海上风电行业特点和本市实际,制定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

  (二)出台依据

  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安委办〔2022〕9号);

  5.《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

  7.《国家防总办公室关于加强海上台风新业态防台风工作指导意见》(国汛办〔2023〕4号);

  8.《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2〕97号);

  9.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72号);

  10.国家能源局《2023年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1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4号);

  12.《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3〕72号;

  13.《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2023年6月21日);

  14.《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施工建设安全指引6》;

  15.《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农业农村厅 自然资源厅 应急管理厅国资委 能源局 海洋综合执法总队 广东海事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等五部委《关于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安办〔2022〕190号);

  16.《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防总办公室关于加强海上台风新业态防台风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防办〔2023〕81号);

  17.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工作指引(暂行)》;

  18.广东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19.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场通航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海通航〔2022〕40号);

  20.《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海上风电水域险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粤海救〔2022〕3号);

  21.《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海事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海上风电应急救援协同机制〉的通知》(粤安办〔2022〕5号);

  22.珠海市防汛防寒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防总转发国防总办《关于加强海上台风新业态防台风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年9月26日);

  23.《关于明确新能源场站涉网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广电调控〔2022〕57号);

  24.《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2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我局起草了《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市级主管部门、海上风电企业等意见,并已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其中,第一轮征求意见共收集了25条意见(采纳14条),及时与反馈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和修改;第二轮征求意见共收集了2条意见(采纳2条)。

  三、目标任务

  规范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全流程安全管理,明确各主体责任,加强各环节监管,引导本市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安全、施工建设安全、运维安全、涉网安全和应急处置,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海上风电安全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本《工作指引》共分九个章节,共计一百一十八条,附有海上风电施工安全事项清单,以及二十六份参考文件,涉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安全、施工建设安全、运维安全、涉网安全和应急处置各环节以及规划核准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等各阶段的管理工作。

  五、涉及范围

  珠海市辖区范围内海上风电各环节管理,适用本《工作指引》。

  六、执行标准

  珠海市辖区范围内海上风电领域要按照本《工作指引》以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七、关键词诠释

  无

  八、有利举措

  本《工作指引》鼓励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运维、施工单位建立智能化运维管理系统,鼓励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运维、施工单位采用数字化手段进行船舶管控,作业船舶上配备监控摄像头,在防台避台期间将作业船舶MMSI码与视频流地址等信息报备至海事和行业主管部门,确保船舶100%真撤离。智能系统运维系统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海上风电项目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还能降低运维成本,促进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本《工作指引》试行量化版施工安全事项清单制管理,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控、工程工期管理、分包安全管理、涉网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各角度规范和量化建设和检查内容,并列出法律依据。事项清单制是引导各部门在安全检查过程中,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风险隐患、制止违规违章行为的有力工具,是提升安全检查的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客观性的重要手段。

  九、新旧政策差异

  本《工作指引》属于新出台政策。

  十、特色亮点

  本《工作指引》具有“集成性”“全流程”特点。集成性:制定前期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调研和资料搜集,对中央到地方出台的各级海上风电项目的重要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涵盖了综合安全管理、风险评估与控制、应急预案与演练、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设备维护与检查、环境监测与保护、信息报告与记录管理、合规性审核与监管配合、事故预防与处理等方方面面,为海上风电项目的安全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和支持。全流程:将海上风电项目各种安全要素和环节进行系统性的整合和优化,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覆盖了从海上风电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申请项目核准,开工前手续办理,海上风电机组、海缆、海上升压站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施工,调试和运行、维护与检修,应急处理与救援等主要环节,每个环节都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相关稿件: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海事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意见的通知(珠发改〔2024〕4号)

相关稿件:一图读懂《珠海市海上风电安全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