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再次征求意见稿) 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
| 征求对象:社会公众 |
| 序号 | 意见反馈人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及理由 |
| 1 |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中同一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最多补贴1年,是指质押合同期限内的任一年吗?建议明确。 第九条(高价值发明专利奖励)是否要求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跟海外同族专利为同一年度授权? | 采纳。增加描述“从质押登记之日起,计一年”,修改后条款为“同一笔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最多补贴1年(从质押登记之日起,计一年)”。 关于第九条的反馈意见属于咨询:已通过电话进行答复。 |
| 2 | 。(qq邮箱昵称) | 我建议精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和《知识产权保险补贴》,这两个补贴政策不太实际,不够接地气,建议出台《专利代理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 | 不采纳。理由:“珠海英才计划”已对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青年人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实施人才奖励。为避免重复资助,本办法不再设置人才资助条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较原资助办法已下调标准。 |
| 3 | 。(qq邮箱昵称) | 建议对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及单位给予奖励和资助,稳定增加知识产权人才储备。 | 不采纳。理由:“珠海英才计划”已对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青年人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等实施人才奖励。为避免重复资助,本办法不再设置人才资助条款。 |
| 4 | 张某 | 建议大力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代理人才培育和引进,以后补助方式进行扶持。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本市连续工作并缴纳珠海社保满1年或三年或五年的人员,给予资助;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企业,新培养或引进具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或中高级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且在职并连续工作服务一年以上,对机构根据专利代理师、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给予资助,资助款可以直接发放至个人或机构,否则,珠海知识产权人员在后五年逐渐减少,知识产权人员停止学习的脚步,苟且偷生,进而导致珠海知识产权发展停滞不前,甚至被其他城市超越,此外,可以精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和《知识产权保险补贴》。 | 不采纳。理由同上。 |
| 5 | 丽珠集团 | 建议增加一条:继续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 | 不采纳。理由同上。 |
| 6 | Ping (qq邮箱昵称) | 建议知识产权人才类型的政策仍有资助。 | 不采纳。理由同上。 |
| 7 | 冯某 | 人才是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的基石,对知识产权领域人才的培养应进行相应的奖励,如单位新增专利代理师、中高级知识产权经济师,对单位和个人进行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资助,以提高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促进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 | 不采纳。理由同上。 |
| 8 | 夏某 | 感觉整体知识产权的人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健,人才是根本,建议继续知识人才方面的奖励。 | 不采纳。理由同上。 |
| 9 | 丽珠集团 | 建议增加一条: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奖励。 | 不采纳。理由: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已有一定的政策激励(如纳入跨部门保护协作、作为维权证据、拓宽融资渠道等),故本办法不再进行资金奖励。 |
| 10 | 梁某 | 应按照24年的征求意见稿执行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奖励资助。 | 不采纳。理由:本办法尚未生效,对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进行奖励资助无政策依据。 |
| 11 | 刘某 | 建议保留对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配套奖励条款。 具体建议: 1.最优方案:保留并优化奖励条款,可结合财政状况调整奖励金额,保留象征意义与导向作用; 2.折中方案1:设立2-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获奖项目按获奖时政策执行; 3.折中方案2:仅保留更高级别,如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条款。 | 不采纳。理由:《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针对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已设有资助条款。为避免重复奖励和优化资金配置,故本办法不再单独设置相关配套奖励条款。 |
| 12 | 珠海金山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保留“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配套奖励”条款,或设置政策过渡期。 | 不采纳。理由:《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针对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已设有资助条款。为避免重复奖励和优化资金配置,故本办法不再单独设置相关配套奖励条款。 |
| 13 | 珠海金山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优化“高价值发明专利奖励”条款,采纳“五选二”的复合认定标准,认可长期维持专利的独立价值,或增设“长期维护专项资助”作为补充或过渡,或明确“本地产业化贡献”作为等效替代条件。 | 不采纳。理由:多维标准易导致奖励资金分散,削弱对核心领域的专项激励。为优化资金配置,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强化企业海外布局意识等政策导向,本办法聚焦上述两大战略目标集中资金进行资助。 |
| 14 |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将第九条(高价值发明专利奖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奖励条件中“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在海外拥有同族专利权的”,修改为“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在海外拥有同族专利权或PCT国际专利申请的”。 | 不采纳。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中明确“各地方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
| 15 | 夏某 | 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基于具体行为,才能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如被侵权后,申请驰名商标,维护自身权利,且下次具体行为发生,要再次认定。且不能将驰名商标作为标记,罚款10万元。认定驰名商标奖励40万,建议增加一些举措,保障不是为了奖励而去认定。 | 不采纳。理由:本办法第十三条“驰名商标奖励”中已明确是对“被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并保护的驰名商标”进行奖励,再次认定和司法认定不在本办法的奖励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