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3〕1号)要求,2023年度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请按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

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王诗宇 联系电话:2159876)


附件: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