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珠人常〔2020〕23号)的要求,现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

  (一)关于健全资产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将审议意见转发给各区(功能区)、各相关部门,要求按照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对照整改存在问题。2021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将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主体管理责任,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对照整改存在问题,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市政府统筹协调、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力度。

  (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理登记入账专项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办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产入账登记的通知》(珠财〔2020〕53号)《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产入账登记的再次通知》(珠财〔2020〕100号)和《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珠财〔2020〕96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的会计核算,今年务必重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理登记入账工作并取得实效,自2003年开始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形成的已交付使用资产,原则上应当全部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登记入账。

  二、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

  (一)关于盘活闲置资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富余不动产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珠财〔2020〕35号),对账内账外富余不动产全部清理、登记,完成对未入账不动产的入账登记和对未办证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或所有权核实工作,梳理已出租不动产的报批、备案、收益等问题,并向市财政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备案和提出相关处置意见。

  (二)关于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审计和巡视发现问题及反馈的意见建议,坚持全面从严,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违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办理入库登记和清查盘点、资产处置未及时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未及时办理土地房屋构筑物车辆等产权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限期做好整改。要注重源头治理,把整改具体问题和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既要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又要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建立“长久立”的机制,对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三)关于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市、区财政部门已建立运行并逐步完善全市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将资产管理网络延伸至乡镇。已建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按照“一物一卡”的原则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对资产处置审批全程同时在线办理。通过资产管理平台系统即时查看单位国有资产状况,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为资产管理、使用、变动、处置提供依据和保障。通过系统实现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全周期覆盖,对国有资产进行实时监管。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

  (一)关于理顺金融类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国有金融资产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市财政部门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每年向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告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产总量、投向、布局、收益等内容。二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落实资产监管政策。市财政部门持续组织国有金融类企业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切实加强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产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国有资产全流程监管,为监管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的总体情况等方面夯实基础,为国企改革发展及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关于增强国资经营管理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我市将继续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重点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全面实行权责清单管理,深入开展分类授权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改进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差异化分类考核。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

  (三)关于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体系。借鉴2020年我市参与省开展的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项目和珠海高新区湿地、海洋资源资产清查试点项目的经验,本年度按照国家、省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将探索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摸清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价格、分布、用途、使用权、收益等情况,形成资源“一张图”和资产“一张图”,建立数据库,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提供数据支撑。

  (四)关于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质量。《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编制工作的重要性,继续做好今后年度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工作。要求投入专门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逐级汇总审核,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和资产登记、清查、盘点等基础工作,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确保报送资产数据和管理情况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

  请予审议。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属性于2022年1月11日调整为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