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珠海香洲有髻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华发水郡地方级湿地公园、广昌涌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的自然资源类型包括自然保护地和水流,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珠海香洲有髻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区,面积约127.78公顷。以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提供的自然保护地保护类型(调整优化后)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珠海华发水郡地方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面积约69.33公顷。以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提供的自然保护地保护类型(调整优化后)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三)广昌涌,河流长度约5.76公里,面积约35.10公顷。以广昌涌堤防、管理范围界线等资料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本次确权登记,重点明确登记单元内的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记载登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香洲区、斗门区。

  四、其他事项

  珠海香洲有髻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华发水郡地方级湿地公园、广昌涌登记范围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珠海香洲有髻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等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珠府函〔2023〕133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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