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建设,保持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范、标准与《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1版)》计算标准一致性,持续推动我市联合测绘提质增效,强化质量检验监督,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珠海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21〕962号),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联合测绘办理时限(附件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程(修订版)》(附件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质量检验指引(修订版)》(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联合测绘办理时限
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程(修订版)
3.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质量检验指引(修订版)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