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功能升级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17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发放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业绩核实工作。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录入的相关数据,确保省级平台的项目业绩真实有效,防止虚假业绩入库。对于录入业绩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送我局。二是在审核过程中,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高效开展工程项目业绩审核工作。各区在业绩审核管理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建筑市场科。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