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2024年下半年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申报指南的通知》(珠商〔2024〕272号),我局开展了2024下半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项目)申报工作。经属地初审、第三方评审,本项资金共166家单位185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核定补贴金额5,042,598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资金2,625,921元。由于我市市级稳外贸资金剩余总额为2,194,781.07元,因此本项资金市级财政承担部分按照2,194,781.07元安排,各项目市级财政承担资金已按比例进行了缩减。现从即日起公示分配方案,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表:2024年下半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分配方案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陈茜、王诗宇;联系电话:2159885、215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