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各参与活动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对活动细则进行以下调整:2024年珠海市第二期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鼓励参与活动企业积极开展回收旧家电工作,但不要求收旧才能购新,不要求换新和收旧一一对应。活动的其他规则和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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