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珠海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珠海市202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纳入统计管理的40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核查,33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合格”;2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限期整改”(其中1家为连续12个月无组织拍卖会,无拍卖师;1家为取得许可以来无组织拍卖会,未按时填报月报);5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不合格”(未参加本次年度核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