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王碧江)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1-27
来源:

王碧江:

  我局在调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理工综合体幕墙工程拖欠工资的投诉案件中,因你涉嫌逃匿,拒不配合调查询问,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30004号)。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下达如下:

  限你于2026年1月30日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30004号)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派员前来接受调查询问。

  逾期拒不配合监察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你做出行政处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卢玉林     联系电话:0756-3381112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30004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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