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并要求“应用示范类项目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选择一个方向进行推荐,并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相关工作总体部署,做好区域内优势产业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为落实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应用示范类”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两部分,预申报材料和正式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同时填写电子版的正式申报书(在广东省科技厅推荐前,只需填写电子版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无需在国家系统上填报正式版申报书)。

  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打印好从国家系统生成的预申报书和填写好的正式申报书,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请于8月9日前一式2份寄送至广东省科技厅。

  三、项目遴选推荐

  由广东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通过材料审查、集中答辩、现场考察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并择优推荐相关方向项目。由广东省科技厅推荐后的申报项目,在国家系统上填报正式申报书时,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参与单位、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

  四、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

  五、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李正旺,020-87684738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钟士岗,020-83163876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6/t20190621_147261.htm

省科技厅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