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高字〔2019〕3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国科火字〔2011〕123号)规定,开展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评审。

  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相关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更名申请。企业提交成功后,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更名材料一式1份报地市科技部部门,地市科技部门汇总企业更名纸质材料,于1月18日(周五)17:30前报送至我厅高新处。

  联系人:张诗炀
  电 话:020-83163873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名称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省科技厅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