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一批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有效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工作部署,我委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包括两个方向:拟遴选不超过5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不超过10家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二)本次入选平台将作为我省重点培育的平台对象,以及推荐成为国家级平台的候选对象。
(三)支持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为平台的实际运营主体。
(四)每个单位在每个方向只能牵头申报一个平台。
(五)牵头申报单位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2018年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送所在地市经信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及推荐上报工作。其中,广州、深圳推荐平台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珠三角地市不超过3个,非珠三角地市不超过2个。驻粤央企及部属单位可直接上报我委,上报数量不超过1个。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融合发展处负责组织开展评审、公示、发布等工作。评审方式包括书面评审、专家答辩、现场考察、技术评测等。
三、申报时间
(一)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于8月22日前,将《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报送我委。
(二)联系人:邢飞、陈捷宇,电话:020-83134289、83134777,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813,电子邮箱:ronghefazhan@163.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指南》
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办法》的通知
2.2018年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3.2018年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