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金融服务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19〕531号)、《关于贯彻珠府〔2020〕11号文做好贷款贴息补贴和贷款风险共担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珠工信〔2021〕253号)、《关于做好拓展转贷过桥范围和扩大小升规企业贴息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开展2023年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纳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且已完成备案贷款项目的企业,贷款项目包括担保贷款、保险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信用贷款)、支小再贷款、市疫情防控贷款、专精特新贷款、小升规贷款共七类。

  (二)申报条件。申报贴息期间需还清银行贷款项目(市疫情防控贷款类除外)的企业。具体如下:

  1.担保贷款、保险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信用贷款)、支小再贷款四类贷款项目还清银行贷款时间:2021年10月1日(含)至2022年9月30日(含)期间还清银行贷款。

  2.市疫情防控贷款、专精特新贷款、小升规贷款三类项目发放贷款时间、或还清银行贷款时间:一是市疫情防控贷款类项目,2021年已申报过部分贴息的,本次可申请剩余部分利息补助,2021年10月1日(含)后新增的贷款项目可直接申请。二是专精特新贷款类项目,2021年12月1日(含)之后获得银行新增贷款,且在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三是小升规贷款类企业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银行新增贷款,且在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还清银行贷款的项目。

    二、企业查找拟补贴清单

  为方便企业查找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我局整理了“拟补贴企业清单”(见附件4),请企业及时查阅,对照清单贷款项目类别登录申报平台网上填写信息。由于清单是从项目备案系统导出符合本次申报条件企业项目整理形成的,可能出现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如贷款期限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的,已于2022年9月30日还清银行贷款)项目不在清单中的情况。另外,“拟补贴企业清单”中没有将“小升规贷款类”和“专精特新贷款类 ”项目列表,若企业符合本次《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第2点的项目可申报贴息。请企业联系人及时联系我局工作人员,防止漏报。

  三、补助计算方式及支持标准

  (一)利息计算。按当期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补贴利息,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疫情防控贷款类项目,企业在2021年已申报了部分贴息的,本次可申请剩余部分利息补助(合计不超过12个月),新增疫情防控贷款备案项目未申报过贴息的企业,本次可申请最多不超过12个月利息补贴。本次市疫情防控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为最后一期,下年度将不再组织申报。

  (二)担保费计算。担保贷款类、保险贷款类(已还清银行贷款)项目产生的保费,按实际发生保费的50%计算补贴保费,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同一贷款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贴(专精特新贷款类除外)。

  四、申报材料

  1.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项目信息表(申报企业网上填写,第三方审核机构下载打印)

  2.营业执照(申报企业提供)

  3.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申报企业提供)

  4.信用承诺书(申报企业提供)

  5.贷款合同(合作银行提供)

  6.借款借据(合作银行提供)

  7.还清银行贷款凭证(市疫情防控贷款类除外)(合作银行提供)

  8.支付利息凭证(合作银行提供)

  9.担保合同(或保单协议书)(合作担保或保险机构提供)

  10.保费发票(合作担保或保险机构提供)

  11.项目汇总表(合作机构提供)

  五、申报程序及办理事项

  1.企业网上注册。企业登陆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按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使用手册指引进行注册。请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在8月25日前完成网上注册。

  2.企业填写信息。企业项目申报人登录平台后,需在申报平台填写“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项目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上传“营业执照”、“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加盖公章)”和“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点击提交预审网上预审。

  若企业在“拟补贴企业清单”中有2笔(含)以上的贷款项目的,请在申报平台按项目类别,逐笔填写信息表和上传“营业执照”、“告知企业书(加盖公章)”和“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完成后点击提交预审网上预审。

  3.网上预审。我局对已填写信息的企业进行项目预审,企业需自行登录申报平台查询预审结果。预审不合格的可在申报期限内修改信息,或重新上传营业执照、告知书、承诺书后提交即可。

  4.合作银行填写项目汇总表及提供材料。合作银行按项目清单顺序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并盖章;合作银行提供申报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包括贷款合同、借款借据、还清银行贷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等。

  5.合作担保或保险机构填写项目汇总表及提供材料。合作担保或保险机构按项目清单顺序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并盖章;合作担保或保险机构提供申报项目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包括担保合同(保单协议)、保费发票等。

  企业需办理上述的第1、2、3项。

  六、相关事宜

  (一)企业网上办理时间。本次申报企业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9月30日。为了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企业需在8月25日前完成平台用户注册、填写信息以及上传营业执照、告知书、承诺书,为网上预审以及后续银行提供材料和会计审核预留充足时间。

  (二)企业核对填写信息。企业要认真核对网上填写的“信息表”,特别要认真核对“企业纳税所属区”、“拨付补助资金开户银行”和“拨付补助资金银行账号”栏目,以免在拨付补助资金时出错。

  (三)不支持情况。一是我局将在“信用中国(广东)网”核查申报企业征信情况,若属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二是企业已申请同类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请及时告知我局联系人,避免出现申报没获得支持情况。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国安;联系电话:2250183、13326628928(微信同号)。请企业项目联系人添加我局联系人微信,拟建立项目申报微信工作群,用于申报过程中答疑对接。

 

  附件:1.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项目信息表

             2.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3.信用承诺书

             4.拟补贴企业清单

             5.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企业使用手册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

 

1.附件1.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贷款贴息项目信息表.docx

2.附件2.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doc

3.附件3.信用承诺书.doc

4.附件4.拟补贴企业清单.xls

5.附件5.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使用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