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我市建立了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并正在组建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非公务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代表的资格条件
候选代表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65岁;
(二)敢于坚持真理,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三)熟悉本市的实际情况,为本市居民或长期在本市居住和工作的外地居民;
(四)热爱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本行业内公认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议事能力;
(五)遵守规委会的各项章程,保证能参加规委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会议;
(六)应为非公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经验以规划、国土、海洋、林业、生态修复、交通、市政、水利、建筑、历史文化保护等行业领域为主,经济、社会、历史、法律、环保等行业领域为辅,并具备该专业国家认定的高级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技术职称。
二、推选日期及推选办法
(一)2021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市规委会秘书处接受社会各界推选报名;
(二)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和个人由其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报市规委会秘书处;
(三)市规委会秘书处将材料汇总后提交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政府遴选,由市政府聘任并在珠海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填写《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推荐表》,可在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land.huizhou.gov.cn/);并于3月29日前发送以下材料至市规委会秘书处邮箱(zhsghwyh@163.com):
(二)联系人:尹南桂 13527207086。
特此公告。
附件: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推荐表
珠海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