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优化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用,按照《2021年珠海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质量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现委托珠海市职业卫生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专家汇总和分析2021年检测评价数据,并对我市检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质量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覆盖2021年在珠海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全部机构及其主要服务项目。
二、数据分析和检查内容
(一)数据分析方面
各机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监测信息汇总表》。
(二)质量抽查方面
1.资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或租借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技术服务活动。
2.技术服务能力: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职业病危害程度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评价结论与建议等评价能力。
3.技术服务规范:重点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情况,包括报告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规范开展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评价方案和检测计划;是否按规范采样、测量、样品流转和状态标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果等。
4.服务承诺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规范进行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信息公开、是否指导被服务单位进行了整改、是否按约定时间出具报告、是否泄漏服务对象商业秘密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等。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
1.汇总2021年报告资料。9月10日前,各技术服务机构统计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在珠海进行的职业卫生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和“三同时”相关业绩,填报《珠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定期检测+现状评价+三同时汇总表》(附件1)以及《职业病危害监测信息汇总表》(附件2)。
2.拟定抽查报告名单。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与协会征集相关线索,综合考虑行业、规模等相关因素,选定20份报告名单,并由协会通知各机构。
3.提交相关材料。9月20日前,被抽查的20份报告相关机构将被抽查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交至协会,纸质版材料寄到珠海市职业卫生协会(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23号,0756-2287697),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hzywsxh@163.com。
(二)资料汇总和初查阶段:2021年9月25日-10月25日
1.各项目专家对所负责报告进行盲审盲评,采用“红线管理”模式和扣分制,完成相应的检查表格,出具检查结果。具体抽查说明由协会发送至被抽取机构。
2.现场核查:专家组抽取需要现场核定的报告组织现场核查。
3.协会汇总各机构填报的职业病危害监测信息,形成汇总报告提交市卫生健康局。
(三)反馈申诉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7日
协会将匿名的专家检查结果发送至被查机构,被查机构收到初查情况后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将申诉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须附盖章扫描件),相关意见代表机构最终意见,且仅允许对上一阶段所提交资料进行申诉,任何缺、漏项目将不接受申诉。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7日-11月15日
协会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交由专家组进行最终结果判定,对检查情况出具书面质量抽查情况报告,并附情况汇总表,形成最终质量抽查情况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本次质量抽查工作,充分了解抽查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全部档案资料按清单一次性提供。
(二)各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抽查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代表本机构就抽查过程中的发现的问题,与协会进行解释或澄清,杜绝出现互相推诿、多头回应的情况。
(三)各机构要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的方式上报有关资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必须确保一致,报送前各机构务必仔细核对,避免遗漏。各机构应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zhzywsxh@163.com。材料要按照《资料清单及要求》的内容分类整理为11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
(四)我局将通报本次抽查结果作为珠海市用人单位选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据,对于抽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机构将列入我局诚信“黑名单”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联系人: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苏琳,电话:0756-2128351
珠海市职业卫生协会:吴一帆,电话:0756-2287697
附件:1.珠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定期检测+现状评价+三同时汇总表
2.珠海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信息汇总表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