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0〕53号)以及《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珠商〔2019〕368号)相关规定,为推动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珠海综试区)建设,现开展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含退回修改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请报送至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西座1602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7月14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谭惠仪,2605685;区科技产业局联系人:巫怡君, 363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