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珠海综试区)建设,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19〕16号)要求,现开展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第二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按《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第二轮)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西座1602室,逾期不再受理。

专此通知。

 

 

 

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7月14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谭惠仪,2605685;区科技产业局联系人及电话:巫怡君,3633305)

 

附件下载: 附件:中央财政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第二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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