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提升斗门区企业和组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全区各类组织追求卓越绩效,推动斗门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开展第二届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珠海市斗门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并依法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详见《2021年度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指南》(附件1)
三、评审原则
(一)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不向申报组织收费。
(二)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四、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二)受理部门: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五、其他要求
各镇政府、白藤街道办、各管委会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早做好创奖组织的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鼓励和引导重点组织积极申报,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2.附件2:2021年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格式模板).doc
关于开展2021年度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珠海市斗门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