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统筹全区普法资源,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优势作用,提升我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珠海市金湾区司法局、珠海市金湾区普法办决定面向全社会招募金湾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讲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普法讲师团讲师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心支持公益普法事业。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可根据业务特长和宣讲需要,提供“点单式”普法服务。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开展工作。
二、工作内容
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等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讲课内容,面向社区、农村、机关、学校、企业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培训及相关普法活动。
三、征集程序
(一)提供材料。应聘讲师需填写报名表,于8月20日前一同发至指定邮箱:jwqsfj@zhuhai.gov.cn。
(二)遴选聘用。珠海市金湾区普法办将结合报名材料,协同相关部门按照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及资格审核,公示通过后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五年。
(三)活动开展。讲师团成员需按照“回应关切、量体裁衣、精准普法”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选取若干擅长的法律领域,结合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析事明理等方式进行宣讲。区普法办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每年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活动,适时组织线上宣讲和普法宣传,不断扩大普法受众面,提高讲师团知名度。
四、相关保障
讲师团名单公布后,将向全社会公布名单和联系方式,有普法需求的单位与讲师自行对接,并根据珠海市金湾区相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附件:1.金湾区“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社会)推荐表
2.金湾区“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社会)推荐汇总表
珠海市金湾区普及法律常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