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厂房扩容提质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19〕615号),现开展2021年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厂房扩容提质用途)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专题
入库专题包括“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专题和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专题。
二、时间范围
“工改工”扩容改建奖励专题:项目竣工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专题: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与实际入驻闲置厂房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专题:一是项目是在工业红线内的工业用地进行扩容改建(M0除外);二是改建后整体建筑容积率达到1.5(含)以上;三是新增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四是厂房通过竣工验收;五是落户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命健康、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项目。
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专题:一是租赁的厂房在工业园区;二是企业是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是租用厂房单体面积2000(含)平方米以上;四是完成竣工验收满6个月且连续闲置3个月(含)以上的厂房;五是企业在新入驻厂房内实施投资总额500万元(含)以上项目,项目投资已完成且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六是租赁的双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本文附件要求编制和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前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经我局进行材料初审后,打印完整纸质资料(3份),并经申报单位法人、区工信部门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按文件要求签字确认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报送我局工业园区与工业节能科(香洲区康宁路66号410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凌锋、余晓玲,联系电话:2220093、2210953。监督电话:2254584。
特此通知。
附件:1.“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申报材料编制清单
2.“工改工”厂房扩容改建奖励申请表
3.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申报材料编制清单
4.盘活闲置厂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