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产业引进人才住房需求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珠海市“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珠房金字〔2014〕2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以下简称“公寓”)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寓基本情况

公寓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珠海大道1号华发新城6期254栋,是按照“只租不售、周转居住”原则,面向来珠海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居住用房。房型面积约为87-89平方米,小区环境优美,生活交通便利,房内装修风格清新简洁,配有燃气灶、油烟机和空调等设施。公寓配备人才服务专员驻点办公,租金远低于同地段市场租价。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须全职在珠海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获批入住后每年在公寓实际居住时长应不少于6个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任何住房优惠政策且所在单位不提供住房。

(三)申请人为以下人才类别之一:

1.珠海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

2.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

3.入选的国家级人才、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

4.经市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总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5.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历)。

6.我市在站博士后。

原已入住公寓人才不得重复申请。

三、租住年限

首次批准入住时长为1年。期满仍需续住的,经审核合格且无《珠海市“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的退租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续住手续。租住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四、申请方式及流程

(一)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填写资料后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二)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其中,急需紧缺高端人才申请资料须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四)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反馈结果,通知领取《核准入住证明》。

(五)安排入住。申请人持《核准入住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租住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五、所需材料

(一)《华发新城高级人才公寓人员申请表》。

(二)属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提供《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属入选国家级人才的提供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属广东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属珠海市总部企业高管人员的提供认定证明(由市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或市商务局出具),没有前述证明的,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明、任职证明。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关系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结婚证)。

(四)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证明或声明材料。

(五)申请人是自主创业人员的,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本市就业人员的,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以上材料需扫描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网上服务平台。

六、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6-2128339;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6-2121923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须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按相关规定纳入诚信档案库,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鉴于本批配租的房源有限,同一单位申请人数不超过5人,我局将综合考虑人才层级等因素,分批次进行配租,房源配租完即止。若未能满足申请人配租需求,敬请谅解。

 

 

附件:公寓网上申请操作手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