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76号),启动2022年第一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我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2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二、截止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申请,截至2022年4月30日结束。

三、申请方式

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按要求提交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指导监督,准确把握申请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确保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

(二)把握好时间节点,注意经费申请截止日期,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交。

(三)提前做好经费拨付准备,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请各区根据本区申报情况将区级负担资金准备到位。

 

 

附件:1.珠海市2022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报指南

            2.珠海市博士博士后补贴申请需提交材料明细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