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支持企业抗疫情留工稳产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斗府〔2022〕4号)文件规定,为保障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物价稳定,对2022年第一季度正常供应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区内纳统商超、粮油批发企业(含纳统大个体)按销售额情况分档给予补贴,为落实本补贴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一)依法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商超、粮油批发企业(含纳统大个体)。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三)2021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未在经营活动中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海关、疫情防控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项属《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中纳入听证适用范围的。
(四)截止2022年3月31日在区统计局入统名单。
二、支持时间及标准
1.支持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2.支持标准:对2022年第一季度正常供应生活必需品物资的区内纳统商超、粮油批发企业(含纳统大个体),累计销售额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资料
1.斗门区支持商贸企业保供稳价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第一季度累计销售额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邮箱初审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
2.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逾期未提交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2.申请表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流程
1.电子邮箱报送。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先将上述申报资料电子版打包发到邮箱dmkgxswg@zhuhai.gov.cn,邮件名统一为“单位名称+资金申报”。
2.资料初审。收邮件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以及是否修改完善等告知企业。
3.提交纸质材料。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终版申报材料打印全套纸质一式两份后送至区科工信局商务股(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桥北二路19号;联系人及电话:霍瑞麟,2782076、18029932076;刘小斌,2782099、13926923015)。
4.材料审核。区科工信局负责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向区统计局等相关单位致函联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资金使用方案。
6.结果公示。将拟支持对象名单和拟分配金额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报批;有异议的项目由区科工信局组织核查,情况属实的根据核查结果调整支持事项。
7.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报批,批准后下达专项资金通知,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配合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收到项目资金后,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违反财经纪律、出具虚假材料、凭证,骗取资金的单位,将收回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其以后2年的申请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申报由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科工信局负责解释。
2.附件2: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支持企业抗疫情留工稳产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
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