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于2014年8月正式成立。通过为大学生提供经营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服务,以及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持,构建创业平台,促进创业成果转化,降低大学生创业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功率。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挖掘和培育创业团队,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完善运营管理服务,现对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020年至2021年度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案如下:
一、服务项目
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服务项目包括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濂泉路3号(南湾人力资源市场二、三、四楼)30间大学生创业办公室,建筑总面积约2600平方米,用于孵化初创企业面积1883平方米。
二、预算金额
(一)预算金额:(小写)¥200000.00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包括人工成本(含人员工资、社保费、加班工资、税费等)、营运办公经费、专家咨询劳务费、创业项目征集与评审费、举办创业交流洽谈、创业论坛活动经费、宣传推广费、报刊资料费、印刷费、税费、利润、服务质量考核金等。
(二)合同期限:为期一年,从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
(三)招标方案:见附件。
三、投标人(运营机构)资质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以下有效证书之一: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属于以下4类性质企业(机构)之一:
(1)企业咨询管理类企业(机构);
(2)创业投资类企业(机构);
(3)创业培训教育、创业研究类企业(机构)、创业社团组织;
(注:以上企业(机构)须提供登记机关网上公示的经营范围网页截图,登记证书上已经列明经营范围的除外)
(4)区级及以上人社、科技、文体旅游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园(器)、文化创意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注:须提供与园区或者园区主管部门签署的运营管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部门对园区的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园区或者园区主管部门公章)。
3、投标人办理法定注册登记手续须在1年以上(含1年)。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2019年度依法纳税证明、近六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要求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四、投标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16:00。双休日不接收投标资料。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05室。
3、开标地点及时间: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7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0年9月14日16:00。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0756-2126005,13902870854。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