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沥溪村第一、第二工业区红线内清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ZCD-2008-13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沥溪村第一、第二工业区红线内清拆服务采购项目。
2. 总磋商报价上限【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叁拾伍元陆角伍分(¥11,235.65)】=沥溪村第一工业区磋商报价上限人民币肆仟柒佰陆拾柒元伍角整(¥4,767.50)+沥溪村第二工业区磋商报价上限人民币陆仟肆佰陆拾捌元壹角伍分(¥6,468.15)。上述各类磋商报价均须>0。
(1)沥溪村第一工业区磋商报价、沥溪村第二工业区磋商报价、总磋商报价均不得超过上述对应的报价上限也均不得≤0,否则均将视为无效响应。
(2)沥溪村第一工业区和沥溪村第二工业区的残值报价均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对应金额固定填报,多报少报或者不报的,否则均将视为无效响应。
(4) 供应商如获得沥溪村第一工业区的成交资格,则不得参与沥溪村第二工业区的二次报价(不得获得沥溪村第二工业区的成交资格)。
6.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清拆工作。清拆工期要求:采购人清场完毕并交付清拆工作面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配置足够的人员、机械装备,在采购人下达任务的约定时限内完成。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期 间 。(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供应商须另外提供近2020年6月、7月、8月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供应商所属人员。】。
5.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仅省外企业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6.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7.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活动。
二、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满足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进粤登记信息截图(仅省外企业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
6.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基本信息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响应资格。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将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发送157921504@qq.com)。
售价(元):30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5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于 2020年9月15日9点0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照下列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626486383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1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756-3359378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