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期科技型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区自执行《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珠横新办〔2017〕32号)、《横琴新区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珠横新办〔2017〕36号)以来,每季度均开展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截至目前,仍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未按季度申报租金补贴,鉴于此,我局现发出通知如下:
截至目前仍未申请2019年12月31日前租金补贴的企业,请于2020年9月10日前按往期申报要求向园区运营管理单位提交租金申请补贴,并提交协议/承诺函履约情况表(附件1),逾期未申请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我局2020年9月10日后将不再受理2020年以前租金补贴申请。
我局于今年新出台《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0〕15号)(附件2),2020年7月1日起,将按照新办法执行租金补贴。根据新办法规定,我局仍将按季度发出申报通知,请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及时通知企业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含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园区)做好每季度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工作安排,在收到我局申报通知后按时申报上一季度租金补贴。
请目前在履行协议/承诺函享受我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企业,在2020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向园区运营管理单位提交《关于选择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方式的函》(附件3),由园区运营管理单位统一提到至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承诺指标完成情况表
2.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
3.关于选择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方式的函
横琴新区商务局
2020年8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2珠横新办15号(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