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金融机构:
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珠高发改〔2019〕1号)和《珠海高新区引进培育人才“凤凰计划”若干措施(试行)》(珠高党〔2018〕80号),现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区金融人才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金融机构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