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金湾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珠金府办〔2021〕11号)以及《关于印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港办〔2017〕161号)、《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珠港办〔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总部经济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金湾区各有关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总部经济企业申请专项扶持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认定书或协议;
2、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3、年度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高管人员名单。
三、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请8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大厦1511室,快递提交材料的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咨询电话7268112、13709694404。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