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金湾区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珠金府办〔202111)以及《关于印发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港办〔2017161号)、《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珠港办〔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总部经济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金湾区各有关企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总部经济企业申请专项扶持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认定书或协议;

  2、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3、年度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高管人员名单。

三、申报时间

2021820日至826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请82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大厦1511室,快递提交材料的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咨询电话726811213709694404

 

 

附件1: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扶持资金申请材料清单.doc

附件2:年度金湾区总部经济企业高管人员名单.doc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