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香洲区委组织部,斗门区、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珠人社〔2018〕276号),拟启动2021年第一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经我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二、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申请,截至2021年4月30日结束。
三、申请方式: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按要求提交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指导监督,准确把握申请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确保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
(二)把握好时间节点,注意经费申请截止日期,申请人(单位)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核实完毕,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交。
(三)提前做好经费拨付准备,确保审核名单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将博士博士后经费拨付到位。
附件:珠海市2021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报指南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